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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央行两官员泄密被判刑
发表于:2011/10/25 [ 阅 408 次 ]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最高检通报泄露涉密经济数据案件查办情况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李忠诚24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国家统计局干部孙振、中国人民银行干部伍超明泄露涉密经济数据案件查办情况。


李忠诚说,去年5月以来,我国国家宏观经济数据多次被泄露。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履行职责,迅速查明了泄密经过。今年2月,在有关部门预先工作的基础上,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依法立案侦查,目前已立案侦查6件6人,这6名犯罪嫌疑人中有一人是国家统计局办公室秘书室原副主任、副处级干部孙振,有1名是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货币金融史研究室原副主任、副处级干部伍超明,另外4名犯罪嫌疑人均为证券行业从业人员,目前这六起案件已有两起人民法院已经作出了有罪判决。有2起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之中。另外2起人民检察院已经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已作出有罪判决的两起案件的具体情况是:


一、孙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孙振在担任国家统计局办公室秘书室副主任及局领导秘书期间,于2009年6月至2011年1月,违反国家保密法规定,先后多次将国家统计局尚未对外公布的涉密统计数据共计27项,泄露给证券行业从业人员付某、张某等人。经鉴定,这27项被泄露的统计数据中有14项为机密级国家秘密,13项为秘密级国家秘密。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孙振有期徒刑五年,判决后被告人孙振没有提出上诉。


二、伍超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伍超明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货币金融史研究室工作期间,于2010年1月至6月,违反国家保密法规定,将其在价格监测分析行外专家咨询会上合法获悉的、尚未正式公布的涉密统计数据25项,向证券行业从业人员魏某、刘某、伍某等15人故意泄露224次,经鉴定,上述被泄露的25项统计数据均为国家秘密级秘密。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依法判处被告人伍超明有期徒刑六年,判决后被告人伍超明没有提出上诉。


李忠诚在会上指出,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泄密案件是归检察机关管辖的,所有泄密案件,检察机关应该直接介入立案侦查,依照法律程序追究泄密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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