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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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人员模仿领导签字套取公款102万余元
发表于:2011/10/31 [ 阅 798 次 ]
来源:法制日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储运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主办会计,出纳、统计3名掌控公司财务进出的要员,利用职务便利,累计21次单独或共同侵吞、窃取公款102万余元。近日,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对该公司3名财务要员进行一审宣判,3人分别获刑。 虚开发票模仿领导签字套现 今年4月,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检察院在对兵团奎屯储运公司调查时,时任公司财务经理的周丽自首。由此,一起3人以虚开发票、模仿领导签字等方式侵占公司公款的事被暴露。 7月22日,检察院指控3人犯贪污罪。8月4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于9月3日作出一审判决:财务经理周丽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主办会计耿超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出纳、统计胡萍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经法院查明,兵团奎屯储运公司的原财务经理周丽曾在2009年12月捡到一张身份证。2010年1月27日,周丽让朋友通过代开发票点,以该遗失身份证的名字开具了一张2.64万元装卸费发票一张。 随后,周丽模仿兵团奎屯储运公司负责人的笔迹在发票上签字,由出纳胡萍开具现金支票,将该笔费用成功套出。 之后,周丽又借着春节慰问时领导安排购买消费卡之际,在乌鲁木齐某大型商场虚开了一张7万元的办公用品发票,再次模仿负责人签字并将该笔款额占为己有。 周丽还伙同出纳胡萍使用同样方法实施8起涉案38万余元的贪污公司公款行为。其中,出纳胡萍单独于今年2月4日和2月8日虚开两张装卸费发票,套取公司3万余元。 共同作案一笔贪污达20万 据交代,2010年6月,公司负责人安排周丽提取2.6万余元用于业务接待。周丽将此事告知了耿超、胡萍两人,并说“领导花钱都大方”。 见到又有漏洞可乘,周丽提出开退款收据时,填写的数额大、小写前都故意留下空位,负责人签字后,3人在办公室商议着将2.6万余元前留下的空位上添加数字“2”,就此2万余元的接待费瞬间多了20万。 2011年1月,耿超在审核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的报销票据时,发现报销发票和费用报销审批单上已有两位负责人签字。“按照公司的规定,发票只要有这两位领导的签字即可报销。”主办会计耿超产生虚开发票的想法,得到了周丽、胡萍的赞成。 出纳胡萍先虚开了一张6.3万余元的发票,耿超利用复印机把有领导签字的审批单制作成有签名的空白单据,并在空白位置填写了金额和日期。3人将所得平分。 购买设备作为疯狂敛财工具 主办会计耿超和出纳胡萍联手套现的手段可谓极尽疯狂。为能够满足私欲,两人还购买设备作为套取公司钱款的工具。 据耿超、胡萍交代及相关部门查实,2010年4月,耿超发现公司报销单是复印后才填写报销金额和人员的,遂产生复印领导签字套取公款的想法。为能实施这一套现方法,他购买了打印复印一体机。之后胡萍购买了一些电脑耗材。两人所花费用以购买打印机、维修打印机开具了两张发票。 耿超利用复印机将出纳提供的有领导签字的电子银行回单上的签字复印在两张发票上,该笔费用在该公司办公费用中进行核销,两人将非法所得私吞。 两人见此方法未被人识破便开始敛财。经相关部门查实统计,2010年4月起至8月,两人共同实施7起侵吞公司钱款的行为,涉案金额达16余万元。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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