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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金额达3600余万元 沈长富一审被判处死缓
发表于:2011/11/12 [ 阅 441 次 ]
    来源: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备受关注的电信反腐窝案之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沈长富涉嫌受贿案11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沈长富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0年至2010年期间,被告人沈长富先后利用担任重庆市电信局无线分局副局长、局长和重庆市电信局副局长、重庆移动通信公司总经理、重庆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重庆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接受金邦贸易公司总经理薛汉明、长远贸易株式会社总经理毛节琦、四川冠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卫等人的请托,为他人在设备供应、股份转让、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索要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616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沈长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索要他人财物共计折合3616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鉴于沈长富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并退清了全部赃款,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法庭宣判后,被告人沈长富当庭未提出上诉。


据了解,沈长富之子沈俊成涉嫌受贿案同时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沈俊成被指控涉嫌受贿达1309万余元,沈俊成及其辩护律师在庭审时作无罪辩解、辩护,法院将于近期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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