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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襄六旬老汉自导惊天抢劫案
发表于:2012/2/2 [ 阅 389 次 ]
   来源: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放高利贷 玩高消费


本报讯 (特派记者 马茂虎 通讯员 韩伟)定襄县一六旬老翁(信用社联络员)本该颐养天年或本本分分发挥余热。他却利欲熏心、贪得无厌,把储户的辛苦钱用于放高利贷和自己高消费。眼看亏空越来越大,便想出了弥天大谎的歪招——报假案,称50余万元被抢。结果,仅用16小时忻州警方就成功告破,人赃俱获。


1月30日上午10时35分,山西省定襄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案称,当日上午10时10分左右,张某(男,62岁,定襄县受禄乡于家庄村人,系该乡信用社联络员)驾驶一辆白色微型面包车到受禄信用社办理业务。当行驶至北定线2公里+300米处时,被一辆黑色越野车拦截,从车上下来两名男青年,其中一人将张某眼睛蒙住,一人将其携带的50余万元现金抢走,后驾车逃跑。


接警后,定襄公安局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迅速组织刑警大队、交警大队、巡警大队、派出所进行查控堵截。指挥中心也全力做好信息报送和方案制定等工作,及时将案情进展通报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案发后,忻州市公安局、定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刘婷芳、县长王志东亲笔批示,要求动员一切力量,全力做好案件侦破工作,并指派副县长李世忠亲自赶赴现场协调指挥。


忻州市公安局、定襄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侦破工作。全体参战民警及时全面地展开了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摸排走访、询问报案人等一系列工作。专案组领导连夜组织召开调查情况汇总、案情分析会,经过对现场认真勘查、反复模拟实验,发现报案人所报案情与实际情况不符,且矛盾很多,疑点重重,种种迹象表明该案可能系谎报案件。


1月31日凌晨2时,专案组民警连夜组织审讯,与嫌犯张某展开了激烈的交锋,并将大量的事实、铁的证据摆在面前,张某才交代出其报假案过程。


据悉,犯罪嫌疑人张某从事信用社联络员已有16年,在此期间,私自挪用别人存款用于向他人放高利贷和自己花销等费用,日积月累,产生了将近20万元的亏空无法补足。


2012年春节期间,由于储户存款数额巨大,张某便产生了将此存款据为己有的贪欲之念,于是精心谋划,想用报假案的方式将此存款据为己有。


1月30日上午9时20分许,张某驾驶一辆白色微型面包车从自己家中出发,选择报假案地点,9时40分许,在北受禄村的一个私人加油站加油后行驶至三 (家村)瑶(池)线定襄县下汤头村路段时,发现此处车流量及人流量较大,不便于报假案。


当日10时20分左右,张某返回白(村)定(襄)线,行驶至北定线2公里+300米处时,发现四处无人,便伪造了抢劫案现场。10时35分,张某拦住路人借用手机报案,谎称其被两名男青年驾驶的一辆黑色越野车拦截后,抢走现金50余万元、手机一部。


1月31日凌晨3时50分,办案民警依法从犯罪嫌疑人张某家中搜出其藏匿于里屋床底下和东屋放粮食的瓮中的现金共计543650.6元及藏匿的手机一部。至此,历时17小时“1·30”抢劫案之谜大白于天下。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定襄县公安局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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