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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举报有奖!
发表于:2012/2/10 [ 阅 304 次 ]
 
 来源: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已有21个省份出台制度

据新华社电 记者近日从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了解到,目前全国已有21个省份出台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对食品安全举报受理、核查以及奖励范围、条件、标准、程序等各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福建规定食品安全举报受理工作实行首接负责制,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要立即受理,并在案件查处结束后负责向举报人反馈结果。吉林设立了专门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构。河北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设立本级食品安全举报中心,并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


同时,各地积极落实奖励资金,陕西、湖南分别设立500万元和3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广州市、石家庄市明确市财政分别安排举报奖励资金600万元和300万元。在奖励标准方面,北京、浙江将最高奖励金额提高至30万元,江苏、广西、海南等地还规定,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额度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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