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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游遇到窝心事 牢记电话来维权
发表于:2012/3/16 [ 阅 442 次 ]
来源: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本报讯 (首席记者 潘春娟)低价陷阱、购物陷阱、保险陷阱……天气转暖,许多人选择出门踏青。3月15日,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出旅游消费提示,希望广大游客避免旅游陷阱,放心安全出游。 参团环节: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时,要确认旅行社经营的资质及范围,要注意查看是否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明确旅游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 出游环节:看行程安排是否合理,国家多、城市多、安排紧凑的行程会浪费很多时间,甚至走回头路,这样旅行下来,不仅是浮光掠影,而且人困马乏,更谈不上旅行观光的乐趣。还要看行程表中的节目和景点是否符合自己兴趣,而且要看标注是否详细。 购物环节:旅游质监所根据近年来的投诉发现,“拉老乡”式购物是旅游活动中投诉集中的问题,“进珠宝店后,老板首先假装老乡,说得有鼻子有眼,连某个村子的细节都能说出,情绪激动,直到套牢‘老乡’关系,进而抛出所谓价值连城的‘珠宝玉器’,称原价几千甚至上万,是因为‘老乡’关系才成本出售,说得游客慷慨解囊。”旅游人士提醒游客,如果对购物不感兴趣,导游却不断带团进商店,有效的对策就是坚决不买。 省旅游质监所提醒游客,如果在旅游中遇到“委屈事”,可拨打旅游 咨 询 投 诉 电 话0351—7325012寻求帮助。如果认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没有提供价值相符的旅游服务、故意或过失造成物品破损丢失、欺诈或损害自身利益都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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