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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高干诈骗百万获刑13年
发表于:2012/4/3 [ 阅 434 次 ]
   来源:北京晚报 

  介绍见个假老总 挣中介费100万

  一男子冒充高干诈骗获刑13年

  今年62岁的北京罗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副经理傅抗美,因冒充国务院高级干部诈骗他人钱财100万元,被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傅抗美曾用名傅岩,大专文化,浙江省温州人。据了解,2007年5月,傅抗美通过他人认识被害人张某,他虚构自己是中央机关工作人员,谎称有能力帮助张某承包河北省曹妃甸码头建设工程。2007年11月20日,傅抗美以介绍张某认识工程相关负责人为由,骗取张某人民币100万元。2009年7月27日,民警在海淀区友谊宾馆贵宾楼门前将傅抗美抓获。同年9月1日被取保候审后脱保,后于2011年1月13日,民警在上海将傅抗美再次抓获。

  张某介绍说,2007年4月左右,他通过朋友认识了傅抗美,傅自称是国务院高干。接触几次之后,傅自称认识一个叫姚宝龙的人,并称后者是首钢集团的副总,首钢集团在唐山市曹妃甸投资建两个码头,傅可以通过姚总将工程承包给张某,投资款有十多个亿,傅提出事成后抽取5%的中介费。

  之后,张某多次提出见姚总,傅抗美要了中介费100万元,并安排他见了姚总。吃饭的时候,张某觉得姚总不像企业领导,后来通过网上查询,得知曹妃甸码头早已建成投产,他才知道上当了。

  而姚总又是什么人呢?姚宝龙证明说,为了让张某相信,在见面时,他冒充首钢集团副总,林某冒充曹妃甸工程负责人。

  傅抗美供述说,他并不在中央机关工作,这样说是为了获取张某的信任,骗取的100万元都用于做古董生意了。

  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傅抗美有期徒刑13年。傅抗美上诉后,市一中院终审维持了一审判决。(记者杨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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