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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
发表于:2012/4/21 [ 阅 518 次 ]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增长上线为22%,增长下线为4%,垄断企业原则上不超15%

4月20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2012年我省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增长上线为22%,增长下线为4%。

实质上是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山西省从1997年开始,以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社会劳动生产率、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主要依据,并综合考虑全省城镇就业状况、劳动力市场价格、人工成本水平等相关因素,坚持每年上半年制定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我省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实质上是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以此促进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协调增长,稳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山西省发布的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山西省境内的所有城镇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执行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经营困难可低于下线省人社厅表示,2012年,我省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围绕基准线安排工资增长;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安排工资增长;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一般的企业可按下线安排工资增长。

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照工资指导线范围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的,可低于工资指导线下线(含零增长或负增长)确定工资水平,但要依法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协商确定,且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在不突破当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上线的基础上,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竞争性企业工资增长可高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垄断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原则上不得突破基准线,即15%。

实施方案要报人社部门备案根据规定,企业制定的年度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企业制定的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主要包括3方面内容:企业基本情况,包括生产经营状况、在岗职工人数和工资分配制度、上年度工资水平及同比增幅;财务指标和经济效益状况:包括实现利税(利润)、劳动生产率、资本保值增值、资产负债率等指标完成情况;落实工资指导线的意见:包括企业拟增资幅度、人均增资水平、各类人员的工资分配关系以及履行民主程序等情况。

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省人社厅将在今年二、三季度,在全省范围开展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情况专项执法大检查。


本报记者 王斌

■链接2007年: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增长上线为18%;增长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

近年来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情况

2008年: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4%;增长上线为24%;增长下线为5%。

2009年: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增长上线为20%;增长下线为4%。

2010年: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增长上线为25%;增长下线为3%。

2011年: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6%;增长上线为28%;增长下线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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