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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突发事件须1小时内上报
发表于:2012/4/25 [ 阅 311 次 ]
    来源: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冯晓晨)4月24日,记者从省交通厅获悉,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出台了新的《山西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新预案规定,凡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发生、涉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发现和接到预警信息或社会公众的报告,并经核实确认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于1小时内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告,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对于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也要求在获知事件发生信息1小时内直接向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报告,并同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对公路交通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危害程度需要的运输能力,我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分为四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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