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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食品等质量安全拟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
发表于:2012/5/4 [ 阅 409 次 ]
      来源:新京报 
  [提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要求推动地方政府实施质量安全绩效考核。也就是说,食品、药品、建材等方面的质量可能成为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的一部分。同时,要制定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加大对重点产品和进口高风险工业品的检验监管并加大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力度。[我来说两句].  据新华社电 根据中国政府网3日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根据这份行动计划,我国将高度重视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行动计划还强调要完善质量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工作,要求推动地方政府实施质量安全绩效考核。

  
强化食品药品等重点产品监管

  这份行动计划是根据《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规定,针对当前突出的质量问题制定实施的。

  行动计划高度重视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开展以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妇女儿童用品、农资、建材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综合整治;组织开展打击“黑心棉”、“粉末砖头”、“瘦身钢筋”、“中药材造假”等质量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加强重大设备监理工作,对学校、幼儿园、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区域及居民住宅的在用电梯、锅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制定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加大对重点产品和进口高风险工业品的检验监管;加大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力度,增强口岸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能力;开展产品伤害监测试点,及时发布产品伤害预警。

  
完善质量工作考核激励机制

  行动计划强调要完善质量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工作,要求推动地方政府实施质量安全绩效考核;完善国家和地方质量奖励制度;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开展产品质量统计调查与分析,发布统计调查结果。

  行动计划提出,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工作,要求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建设卓越绩效管理孵化基地,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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