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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权县工商局享有市级权限
发表于:2012/5/10 [ 阅 330 次 ]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省工商局出台相关实施意见,提出八条措施 本报5月9日讯(记者 郑书成)去年,山西省委、省政府选择22个县(市)作为扩权强县首批试点。今日,省工商局本着“审批单列、服务单列、报告单列”精神,出台《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授予扩权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工作和业务上享有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权限。 扩权县是指扩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减少管理层次,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从而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22个扩权强县首批试点分别是清徐县、古交市、灵丘县、阳高县、山阴县、怀仁县、原平市、保德县、孝义市、柳林县、介休市、灵石县、盂县、平定县、襄垣县、长治县、高平市、阳城县、洪洞县、侯马市、河津市、永济市。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扩权强县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需要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进转型综改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推进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保障,对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此次省工商局出台的《实施意见》,内容共有8条,从参加会议、接受文件、企业名称核准、山西省著名商标直报省局、数据库使用等多个方面,授予扩权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更多权力。 为将措施落实好,今后,省工商局各职能处室会对扩权县级工商工作予以积极支持、指导和协调。各市工商局也要依法和参照《实施意见》,出台相关支持扩权县级工商工作的意见。 ■八条措施 1、提升层级,凡召集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参加的重要工作会议,一并通知扩权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参会;凡行文主送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重要文电,一并主送扩权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 2、授予行使冠“山西”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的受理权。向扩权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开放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名称数据库,授权扩权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上远程申报冠“山西”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3、授予应当由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辖的内资企业登记管辖权。依企业申请,对住所地在扩权县域内由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辖的内资企业,授权扩权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登记(股份有限公司由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进行登记)。 4、支持扩权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或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远程登记受理权。 5、支持扩权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享有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广告经营许可证》审批发放、变更和注销权限,支持扩权县建立特色广告产业创意园区及广告业发展的改革创新政策措施。 6、支持扩权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直接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报山西省著名商标、推荐中国驰名商标,并在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登记。 7、支持扩权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已认定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可直接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荐为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8、支持扩权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利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建立的信用信息系统,直接对辖区内的信用信息数据进行维护管理。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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