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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入列甲醇汽车试点省份
发表于:2012/5/26 [ 阅 334 次 ]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张临山)记者从省经信委获悉,山西省与上海市、陕西省被国家定为甲醇汽车试点省份。经过2年至3年试点工作,完成对高比例甲醇汽车适用性、可靠性、经济性、安全性、环保性评价,明确甲醇汽车产品相关技术规范,制定主要标准,建立甲醇汽车相关标准体系。


山西省是开展甲醇燃料及汽车研发和推广最早的省份。甲醇燃料作为一种调整传统能源结构、促进节能环保的新型替代能源,是替代石油的重要产品。我省甲醇主要是以煤、焦炉煤气、化肥联产、劣质煤及煤层气为原料,丰富的资源和成熟的技术,使我省具有生产低成本甲醇的优势。


自上世纪80年代起,山西作为我国甲醇燃料产业化实验示范省份,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甲醇燃料产业化推广工作。目前高比例甲醇汽油累计销售30余万吨,已建成加注站60余座。同时我省开发出了全甲醇发动机、整车及甲醇燃料燃烧装置,拥有多项甲醇发动机、燃烧装置、甲醇燃料专利技术,加装燃烧装置后能够100%的燃用甲醇而不影响车辆的使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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