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时政要闻 本刊特稿 综合信息 舆论监督 舆情转载 旅游文化 文苑漫步 警钟长鸣 企业之窗 读者来信 本网公告
现在时间:
旅游文化
本网公告
相关文章
· 您现在的位置: 旅游文化_旅游文化
山东:举报旅行社强迫购物 最高奖1500元
发表于:2012/5/31 [ 阅 450 次 ]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济南5月31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旅游局日前发布《旅行社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制度》规定,社会公众可以对旅行社的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等19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根据旅行社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轻重,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

  山东省旅游局《旅行社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制度》规定,社会公众可以对旅行社的19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内容涉及旅行社超范围经营、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擅自增减旅游项目、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擅自转团等方面。根据旅行社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轻重,经查实后,举报人可以分别获得1500元、1000元和500元等不同现金奖励。

  《制度》还规定,旅游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特定关系人等对旅行社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不予奖励,并要求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举报人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公开或泄露给被举报单位和其他无关人员。
责任编辑:
组织机构  |  联系方式  |  招聘英才
版权所有 © 2011-2025 沃土编辑部 准印证:(2010)L字第035号
晋ICP备2022012077号  晋公网备14100002000412
纠错QQ 845394373  监督电话:010-61057938
邮箱:wotuzz@163.com  技术支持:黑马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