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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巨额透支如长期不还 可能构成诈骗罪
发表于:2012/7/2 [ 阅 362 次 ]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太原警方1个月侦办3起此类案件

本报7月1日讯(记者 杨晶 通讯员 王宏力)如今很多人持有信用卡,但如果巨额透支信用卡长期不还,将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今日,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向社会通报,警方在1个月内便破获3起此类案件。


6月1日,庙前派出所民警抓获恶意透支信用卡的嫌疑人张某。经查,张某于2009年在光大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同年4月使用,为获得更高数额的透支卡,他起初还款信用良好,按期还款,并凭借此信用,于当年12月顺利办理了透支额度较高的“商旅白金”信用卡。此后一年间,他使用这张信用卡累计恶意透支32000余元,在超过规定期限不予还款,且经多次催收后至今未还。


6月12日,迎泽责任区刑警队抓获涉嫌信用卡诈骗的嫌疑人车某。经查,2008年3月28日,车某在民生银行申请信用卡后透支消费,截至今年6月8日,累计逾期765天未还款,卡内共计欠款16万余元。


6月13日,庙前派出所经调查取证、积极规劝,敦促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杨某主动投案自首。经查,2008年9月6日,杨某在光大银行申请办理了信用卡之后取现、透支消费本息共计29000余元,经银行多次有效催款至今未还。


根据规定,恶意透支构成犯罪须达到数额较大,而数额较大的标准。就目前而言,仍应参照《解释》的规定,以5000元作为“数额较大”的起点。这里的数额不是单纯指超出发卡银行规定的透支限额的部分,还应当包括发卡银行允许透支的数额,但是持卡人的账户余额不在此内。


民警提醒信用卡持卡人,使用信用卡应按期还款,如数额较大,超过还款规定期限,在银行多次催缴后,仍不还款,即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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