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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大病患者家庭不再“因病返贫”
发表于:2012/9/6 [ 阅 367 次 ]
   来源: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5日,卫生部有消息称,今年我国将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在三分之一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通过新农合与民政系统医疗救助的衔接,使重特大疾病补偿水平达到90%左右。


这是一项温暖人心的举措。一直以来,大病医疗保障是全民医保体系建设中的“短板”。由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保障水平较低,老百姓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较重,对于很多中低收入家庭而言,一旦患了大病,无异于一场灾难,生活的全部希望都可能随着高额的医疗费用而被断送,患者家庭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十分突出。面对大病,有数量庞大的患者在沉默、痛苦和绝望中煎熬,有些人因无力承担高额医疗费用而被迫放弃治疗。


我国肿瘤等疾病发病人数近年来增长迅速,而治疗癌症的很多药医保原本并不报销。癌症中胃癌、肝癌、食管癌能报销的药物几乎没有,结肠癌是其中能报销药物最多的,但只有3种药能报销。


提高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水平,不让大病患者 “因病返贫”,是追求社会公平的基本要求。在和谐文明的社会中,不应该有哪个人因为没钱救治而离世,每个患者都有获得基本救治的权利。将重特大疾病纳入全民医保范围,有利于从制度上筑牢、织密社会安全网,切实解决大病患者的特殊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给无数的大病患者及其家属带来温暖,带来生活的希望。经过几年医改,我国城镇医保统筹基金已累计节余4015亿元,也有能力提高大病的保障力度,使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大病保障。


提高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水平,是一件大得民心的好事。如何把好事办好办实,还需要政策层面的具体细化。我们期待,有关方面积极探索大病保障制度的实现路径,早实施,早落实,尽早让大病患者沐浴到政策的阳光,从此不再因为疾病陷入绝望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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