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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父母年老或由政府供养
发表于:2012/9/23 [ 阅 389 次 ]
民政部副部长称其养老应参照“三无”老人政策
“失独”家庭成为当前媒体热议的话题。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21日表示,下一步要对此进行统筹研究,按照现行法律,失独家庭养老应该比照现有的“三无”老人政策。 据卫生部的数据,我国现在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每年新增失独家庭7.6万个。由于养老体系不完善,失独父母又无法依靠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因此其养老问题备受关注。窦玉沛指出,失独是计划生育实施以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民政部已经注意到失独家庭问题。目前我国对“三无”老人(一般指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特别是没有法定义务赡养人的老人)、农村的“五保”老人,由政府供养,采取分散与集中的方式来解决其生活问题。对于失独家庭,“我们下一步在研究的时候,可以参照‘三无’老人来解决”。 据了解,这是相关主管部门首次对失独家庭养老问题发表意见。 据《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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