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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前公安局长王立军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发表于:2012/9/24 [ 阅 569 次 ]
     中新网9月24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4日上午对重庆市原副市长王立军案一审宣判,王立军因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叛逃并受贿305万,共获刑15年。

  以下为文字实录:

  主持人:今天上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案,做出一审宣判。

  对王立军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以叛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被告人王立军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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