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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类考生可享受高考优惠政策
发表于:2012/11/24 [ 阅 356 次 ]
    来源: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符合照顾政策考生要尽快开具相关证明

本报讯 (记者 张晓鹏)2013年高考报名将从 12月 1日开始,11月 23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符合高考减分等照顾政策的考生,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及相关部门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供。


据省招考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的考生,报名确认时须出具相关材料。


一、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学科省级赛区一等奖(含)以上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过;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一、二等奖者;“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考生;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国家举办的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前六名或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持相关表彰证书、获奖证书或国家运动技术等级证书。


二、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须持市级(含)以上侨务办公室证明及相关材料。


三、台湾省籍考生,须持省台湾同胞联谊会证明及相关材料。


四、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考生;烈士子女(不含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考生,须持有关证书和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证明。


五、烈士子女(军人),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子女考生,须写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程序逐级上报省军区政治部。


六、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户口簿、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审查后留复印件备查。


七、报考高校举办的少年班考生,须持有关高校发给的准考证。


这些考生的证明材料和相关登记表,经逐级审核合格,进行公示后,录取时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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