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内容涉及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等,到明年3月结束
14日,山西省召开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动员暨培训会议。即日起,全省11个市和92个省直部门(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在职省管干部将迎接年度“大考”,考核内容涉及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反腐倡廉等情况及省管干部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情况。
即日起,山西省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至2013年3月结束。考核工作分为准备阶段、集中考核阶段、综合汇总阶段、结果评定阶段、反馈意见阶段。集中考核阶段中,各考核组将听取省直各部门(单位)考核工作过程管理情况汇报,各考核组分别到省直部门(单位)、各市进行考核。省委常委分别参加各市的考核大会。同时,开展省委全委扩大会考核测评、省“两代表一委员”测评、社会公众民意调查、工作对象民意调查等。
各市、省直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将以省委、省政府文件向全省通报,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其中,被确定为“一般”“较差”等次的市、省直部门(单位)负责人,由省考核领导组安排约谈。同时,将2012年度考核情况作为对各市、省直部门(单位)2013年度考核进行过程管理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激励奖惩的重要依据。
此外,考核工作对考核工作人员也严明了纪律,要求严格操作程序,一律不得收受被考核单位和人员的馈赠等。省考核办将通过12380举报电话及网站(www.sx12380.gov.cn)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举报。对考核中出现的违纪和弄虚作假等问题,要严肃查处,严格问责。
■亮点解读
考核环节里 “实地查阅资料”改为“实地查验核实”
自2010年山西省启动年度“大考”以来,初步形成了富有山西特色的“三位一体”考核机制。为通过考核进一步为山西省领导班子及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转变工作作风等,今年,山西省改进和完善考核办法,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扩大考核民主、科学设置考核分值等方面进行了创新。今年山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何新变化、新亮点?本报记者采访了省考核办有关负责人。考核不再检查所有的工作资料
今年增设“查验过程管理”环节,将“实地查阅资料”环节改为“实地查验核实”。增加“查验过程管理”环节,展示相关目标任务日常进展情况和印证材料,是今年考核工作的一项重要变化,对于准确评价被考核单位各项考核任务的推进落实和内部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了防止年终突击整理补充资料,考核组到各单位集中考核时,将不再对所有的工作资料进行检查,各单位也不需要集中陈列摆放纸质版的工作资料。考核组将通过个别谈话、座谈走访、调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通过“考核信息管理系统”查验各单位日常工作过程管理情况,对查验过程管理环节中确定的重点、难点、热点、疑点内容进行查验核实,并且加强跟踪问效。
今年考核测评范围有所调整
为体现考核工作的民主性和公平性,今年的考核测评范围作了适当调整:省直部门(单位)参加考核测评的人员由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扩大到机关全体在职干部,省直四个工(党)委的主要工作对象负责人参加对其的考核测评,省以下实行垂直管理的各市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对省直有关部门的考核测评;对民意调查抽样方法按照分层、分阶段、比例抽样和简单随机抽样的原则进行了优化。
通过扩大民主测评范围、优化民意调查方法,突出了群众路线,扩大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增强了考核透明度、公信力。
民生类考核指标调整加减分
为增强目标责任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全省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今年对考核内容和加减分办法作了部分调整,比如,将扩权强县、转型综改试验区和开发区建设等省委、省政府今年以来新提出的重点工作增列为考核评价内容;将去年作为加分项目的“供应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用煤”正式纳入到民生类考核指标;对各市转型综改试验加分办法、党风廉政建设发生严重问题减分办法,以及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减分办法进行了调整。
干部选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继续与考核测评结合进行;对省纪委监察厅46个省直派驻机构省管干部实行省纪委(监察厅)和驻在部门(单位)双向考核;对暂未纳入考核体系的省政府和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的防震减灾、文物保护等重点工作,要作为延伸考核的范围,为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提供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