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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管局:“闯黄灯”以教育为主 暂不处罚
发表于:2013/1/7 [ 阅 396 次 ]
 

“黄灯”之外,“最严交规”我们还应该关注什么?


■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须由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一次记2分。


■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一次罚款200元,记12分。


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 公安部交管局6日表示,已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目前违反黄灯信号的,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


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表示,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两个新部令,自1月1日实施以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从实施一周的效果来看,新规在规范驾驶行为、减少交通违法、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已初步显现。


目前,一些群众比较集中地对“闯黄灯”的相关处罚规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此,公安部表示高度重视,感谢广大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公安部将深入听取各方面意见,科学论证,根据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对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形和处罚规定,更好地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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