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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交警为新规宣传“造势”
发表于:2013/1/10 [ 阅 434 次 ]
图为稷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郝垣虎给过路的群众散发新规的传单以及耐心的为司机解释新规
本刊讯 (记者 张建将 郭海红 安建军 通讯员 李东兴)元月十日,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民警在县百货大楼十字口,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咨询台”,及时向过往司机和行人散发新规传单及安全提示卡。 “新规将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这些规定都是通过社会调查得来的。。。。”副大队长郝垣虎及时向前来咨询的年轻司机解释说。 为了最大限度地使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全社会得到广泛宣传,使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该队自元月一日新规实施以来,共深入到辖区4个客运企业、5个货运企业及有车单位进行新规宣传活动,共张贴宣传挂图200张,发放宣传提示卡2000张,为新规的宣传及实施起到了良好作用。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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