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时政要闻 本刊特稿 综合信息 舆论监督 舆情转载 旅游文化 文苑漫步 警钟长鸣 企业之窗 读者来信 本网公告
现在时间:
综合信息
本网公告
相关文章
· 您现在的位置: 综合信息_综合信息
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者生孩子个人将不花钱
发表于:2013/4/18 [ 阅 465 次 ]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这项惠民政策我省有望年内实现

本报4月17日讯(记者 王斌)针对城镇居民医保434.7万名参保人员,今年,山西省将积极推进其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真正实现“生孩子个人不花钱”的目标。这是记者从今日召开的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会上获悉的。


近年来,我省加大生育保险参保力度,目前生育保险已基本覆盖规定职业人群。在此基础上,又不断提高生育保险报销水平,已基本实现“生孩子个人不花钱”的目标。


按规定,职业人群参加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费。而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均为非从业人员(包括大中小学生),他们无法参加生育保险。“为此,从2009年开始,我省部分地市试行由城镇居民医保给予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补助的办法。”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参保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用,但不能完全解决问题,且各地做法也不统一。为此,我省提出,将把城镇居民住院分娩和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报销范围,推进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让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也真正实现“生孩子个人不花钱”。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这项惠民政策将在加强城镇居民医保基金调节,保持合理的基金结余水平的基础上进行。


此外,山西省年内还将落实国家出台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政策,尽快在各市出台实施方案,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试点。现在就医有时会遇到“小病开大药方”的情况,本来打几天吊针、吃几片药就可以,但有的医生会开一大堆的诊疗单,又是抽血化验,又是做心电图,从头到尾检查一遍,造成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实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就是为了抑制过度用药和“小病开大药方”的现象。

责任编辑:
组织机构  |  联系方式  |  招聘英才
版权所有 © 2011-2025 沃土编辑部 准印证:(2010)L字第035号
晋ICP备2022012077号  晋公网备14100002000412
纠错QQ 845394373  监督电话:010-61057938
邮箱:wotuzz@163.com  技术支持:黑马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