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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26名大学生村官被解聘
发表于:2013/4/22 [ 阅 527 次 ]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因考核不合格、长期不到岗等原因


本报4月19日讯 (记者 李飞飞 通讯员 姜伟)因考核不合格、长期不到岗等原因,朔州市有26名大学生村官被解聘,这是该市实施大学生村官淘汰机制的直接结果。记者今日获悉,据统计,2006年以来,朔州市共选聘大学生村官1550名,目前通过5条出路有序流出595名,其中考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4名。


朔州市建立的大学生村官淘汰机制,列举了大学生村官履职不到位的12种现象,具备其中一种即被确定为淘汰对象。该淘汰机制突出三大特点:严格岗位管理是首要特点。规定不履行请销假手续,无正当理由一年内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未经县(区)委组织部批准和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在外单位长期借调借用,在外兼职脱岗时间超过20天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上级组织部门安排的调训轮训、学习和集中性工作或任职锻炼的;不适应工作要求,不履行岗位职责,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等,要被确定为淘汰对象。此外,强调政治纪律和对“德”的要求是最大亮点。规定在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拔或提拔使用等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欺骗组织,或在测评推荐工作以及村“两委”换届中违反有关纪律的;因工作失职、渎职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情况,致使所服务村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事件,给群众利益造成严重损害,造成不良影响的;大学生村官“三龄两历”等档案材料造假等情形的,要确定为淘汰对象并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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