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时政要闻 本刊特稿 综合信息 舆论监督 舆情转载 旅游文化 文苑漫步 警钟长鸣 企业之窗 读者来信 本网公告
现在时间:
警钟长鸣
本网公告
相关文章
· 您现在的位置: 警钟长鸣_警钟长鸣
尧都区公安分局原局长一审获刑10年
发表于:2013/5/22 [ 阅 550 次 ]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收受贿赂180余万元人民币60万元港币


据新华社太原5月21日电 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依法开庭审理了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分局原局长谢强贪污受贿案,法庭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对其非法所得全部没收、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查明,从2005年4月至2011年3月,在谢强先后担任侯马市公安局副局长、临汾市公安局行政装备处处长、安泽县公安局局长和临汾公安局尧都区公安分局局长的6年时间里,利用职务便利,先后15次接收礼金,利用职权为请托人谋取不当利益。同时其在任职期间,为请托人进行工作调整、调动,承揽所管辖派出所建设工程,给予饭店、花圃不正当保护和提供便利等,收受贿赂共计180余万元人民币,60万元港币。


现年37岁的谢强系临猗县人,大学文化程度。2011年7月,因涉嫌受贿,谢强被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8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被依法逮捕。经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由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阳泉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谢强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
组织机构  |  联系方式  |  招聘英才
版权所有 © 2011-2025 沃土编辑部 准印证:(2010)L字第035号
晋ICP备2022012077号  晋公网备14100002000412
纠错QQ 845394373  监督电话:010-61057938
邮箱:wotuzz@163.com  技术支持:黑马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