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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超2000元即可立案
发表于:2013/8/26 [ 阅 497 次 ]

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主任郝春莉说,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网络敲诈勒索主要是以在网络上公布对被害人不利的信息为手段,对被害人进行威胁、要挟、恫吓,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因此,网络敲诈行为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4月27日起施行。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即敲诈勒索达到2000—5000元的,就达到立案标准,构成敲诈勒索罪。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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