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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政策要“小步慢走”
发表于:2013/11/20 [ 阅 566 次 ]
 

人社部专家解读社保四大焦点问题


近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诸多涉及社会保障的内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就养老金全国统筹、“双轨”合并、降低社保费率、延迟退休等问题进行了解读。


养老金全国统筹有利于社会公平


《决定》提出,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金维刚介绍,我国在2010年就已基本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但除北京、陕西、黑龙江等极少数地区实行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之外,绝大多数地区的省级统筹是采取省级预算管理方式,提取省级调剂金,这只是省级统筹的初级形式,并没有真正实现完整意义上的省级统筹。


由于目前我国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区之间养老保险政策不统一,单位和个人缴费和待遇水平参差不齐,各地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与结余不平衡,地方财政负担也不均衡,养老保险关系在跨省之间转移接续方面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也不利于在养老保险方面实现社会公平。


去年全国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约2.4万亿元,但各地之间基金积累畸轻畸重现象非常严重,全国一半以上的结余资金主要集中在东部少数几个省市,而中西部地区都要靠中央财政提供不同程度的补助资金来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为此,加快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势在必行,有利于增强养老保险的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促进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应取消“双轨制”


《决定》提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金维刚说,这对于深化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具有重大意义,体现了中央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的高度重视和坚强决心,这将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双轨制”问题。


金维刚说,为有利于增强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适应流动性,并有利于从制度上根本解决“双轨制”问题,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应当实行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取消“双轨制”。


同时,要吸取过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特别是2008年国务院确定的广东等五省市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陷入困境的教训,在今后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同步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时采取必要的配套措施,妥善处理改革之后退休的人员养老保障权益问题。


首先考虑降低用人单位社保费


《决定》提出,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金维刚说,目前,对于城镇职工五项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费率合计约占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30%,个人应承担的费率占本人工资的11%。其中,由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养老保险费率为20%,目前绝大多数地区的单位费率都按这一标准执行。


多年来,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反映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率总体负担较重,特别是养老保险费率偏高,企业难以承受。从调查情况来看,社会保险费率偏高确实导致企业人工成本上升,加重了企业的财务负担,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生存能力,同时加剧了逃费现象,造成恶性循环。


因此,应当首先考虑在适当时机适度降低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减轻企业的人工成本负担,这样有利于企业发展和促进就业。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规模增大、支付能力增强的情况下,适当降低单位费率,并不会导致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降低。


目前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缴费主要包括三项,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为8%,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2%,失业保险费率为1%(单位招用的农民工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都不要个人缴费。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分别计入这两项保险中的个人账户,账户资金的所有权归个人所有,现有的个人缴费负担并不重。因此,在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方面,对个人缴费的费率调整并不迫切。


渐进式延迟退休是比较缓慢而稳妥的方式


《决定》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金维刚说,渐进式延迟退休是指将来制定有关延迟退休的政策将采取小步慢走的方式,逐步缓慢地延长退休年龄。假如退休年龄延长一岁需要经过两年时间,那么在政策实施之后的第一年只将退休年龄延长半岁,第二年再延长半岁;以此类推。


此外,在将来有关延迟退休的政策制定并公布之后,还将经过几年的准备才会正式实施。


因此,渐进式延迟退休就是采取比较缓慢而稳妥的方式,逐步延长退休年龄,尽量减小退休政策调整对社会和有关人员所带来的影响,这是许多国家在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方面比较通行的做法。


据新华社


○关注高考改革


高考改革正制订时间表


教育部发言人:距细则出台之日不会太久了


恢复高考制度以来,我国在改革与完善高考制度方面不断探索。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未来高考改革方向: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可以预见,“一考定终身”制终将被打破。


19日上午,教育部发言人续梅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教育改革蓝图已明确,思路清晰。针对其中提出的高考、中小学不设重点班等改革,正在制订路线图及时间表。


续梅表示,相信距离细则出台之日不会太久了。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19日上午,记者从教育部发布会获悉,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教育改革精神,将大力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是重中之重。至2013年8月底,已有包括北京、上海、四川、湖北在内的22个省(区、市)地方政府出台了关于教师流动的相关政策。


发布会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介绍,早在1999年,就有“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才可聘为高级教师职务”的规定。截至2013年8月底,已有包括北京、上海、四川、湖北在内的22个省(区、市)地方政府出台了关于教师流动的相关政策。


此外,目前各省基本都建立了支教制度。


据许涛介绍,北京主要采取教育联盟方式,如北京东城区与四川省成都市建成教育联盟,联盟内部实现人员流动。此外,北京市通过建立名师工作室、导师团、名师讲座、跨校送课、打破校际跨校拜师、师徒结对等形式实现优质教师资源的共享辐射。


高考加分“瘦身”明年实施


如果说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那么,高考公平是教育公平的重心。在2014年高考中,高考加分全国性“瘦身”无疑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记者采访了解到,高考加分政策的变化,主要体现在降低分值和缩减项目上。


近年,加分项目泛滥、弄虚作假等现象频现。在一些省市,加分规定竟与招商引资、引才挂钩。


2010年底,有关部门出台高考加分“新政”,要求各地从削减加分项目、下调加分分值、限制加分使用等方面做出全面调整,2014年起实施。记者了解到,各省份最近公布的加分政策“瘦身”力度普遍较大。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此次“瘦身”行动使一些审批层次较低、人为操作空间大、因人而设的政策很大程度被清理。更加严格的加分政策或将遏止“乱加分”等现象,更有利于教育公平。


对高考考生来说,加分“瘦身”带来的直接影响将是享受加分人数的减少,对“裸考”生是利好消息。


围绕高考加分指挥棒的变化,中小学课程设置、学生培养方向正在发生改变。之前,全国一些省市部分中小学开设了与加分挂钩的定向越野、跆拳道等课程,培养出获得加分的考生不少。体育加分项目缩减后,与加分无关的课程已从课表上消失。


对高考加分新政能否真正起到根治加分乱象、推动教育公平的作用,部分家长仍存担忧。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要消除公众对高考加分政策变形走样的教育公平焦虑,必须真正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约束。对一些违规加分现象、造假行为,如果司法部门能积极介入调查,予以严惩,斩断其背后的利益链,让相关人士看到违规的高成本,将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威慑作用。


“一考定终身”制将被打破


在一些教育界人士看来,无论是高考加分“瘦身”,还是考试科目分值调整,抑或录取方式的改革,对高考改革而言,不过是局部、技术式的修补。


熊丙奇认为,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推行高考改革至今,是在进行科目和分制的调整,而没有进行录取改革。“高考制度问题的根源在于高校没有招生自主权,只能被动接受教育考试部门按学生高考成绩、志愿投来的档案进行录取,这造成中学教学只能围绕高考转、大学招生只能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最终高考成了指挥棒和中心。”熊丙奇说,“打破‘教招考’一体化,才是高考改革的必然出路。”


在许多一线教师看来,国家高考改革已陷入在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之间走钢丝的“渐进式”改革困局。现实中,以考试分数作为主要评价标准的高考“指挥棒”,与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素质教育要求格格不入。在“一考定终身”的现状下,升学率、考试成绩依旧是评价高中学校办学的核心指标,素质教育在实际推行中举步维艰。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国家未来高考改革方向: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


“一考定终身”制将被打破,这对广大考生来说,无疑是“福音”。此外,取消文理分科,将更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稿件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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