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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岚县公安局查处一起私自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
发表于:2022/11/26 [ 阅 190 次 ]

为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吕梁市岚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对岚县范围内禁燃、禁放、禁运等“五禁”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加大对涉及烟花爆竹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11月8日,岚县公安局查处一起私自燃放烟花爆竹案。

11月8日,县局治安大队民警在日常巡逻工作中发现焦某某在商铺开业时,将居民区家中存放的烟花爆竹拿到商铺门前私自燃放。

以上事实有本人陈述和申辩、执法仪视频、现场安全检查时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等证据证实,焦某某本人对自己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相关规定,对焦某某作出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目前已进入冬季,根据以往经验,烟花爆竹进入运输及购销旺季,此案作为近期县安委办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会议部署以来,岚县公安局办理的第一起涉及烟花爆竹的案件,教育意义深远,社会面警示作用大。

在今后日常巡逻检查工作中,岚县公安局将广泛收集涉及烟花爆竹方面的案件线索,积极配合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力争将岚县今年冬季烟花爆竹“五禁”工作落到实处,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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