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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摘掉污染“黑”帽子 变省级环保模范城
发表于:2012/2/17 [ 阅 388 次 ]
2月16日下午,记者从省环保厅新闻发布会获悉,2011年度,省政府批准命名6个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分别是临汾、大同、吉县、沁源县、芮城县、繁峙县。据介绍,山西省目前批准命名的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有5市12县。 山西省从2004年7月开展创建山西省环保模范城市活动以来,全省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促进了城市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通过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涌现出了一批环境质量良好、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的模范城市。其中,临汾市作为“举世闻名”的重污染城市,通过了省创建环保模范城市领导组的审核验收,完成了重污染城市向生态和谐城市的历史跨越,标志着我省环保工作的显著成效。 截至目前,我省共有5市12县共17个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除2011年命名的6个模范城市外,其它为长治市(2006年)、晋城市(2006年)、忻州市(2010年)、侯马市(2008年)、孝义市(2010年)、潞城市(2010年)、古县(2009年)、武乡县(2009年)、屯留县(2009年)、襄垣县(2010年)、平顺县(2010年)。 规划通过审查正在创建的3市3县为阳泉市、朔州市、晋中市和高平市、怀仁县、右玉县;正在编制或修改规划的2市11县为太原市、运城市和安泽县、洪洞县、沁县、长治县、黎城县、霍州市、保德县、苛岚县、乡宁县、古交市、迎泽区。 自1997年以来,国家已经命名了71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5个模范区,申请创建的城市达到100多个。目前我省长治、晋城2市正在进行创国家模范城市预验收,侯马、孝义2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已通过国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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