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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子弑母案”宣判 邓明建获刑3年缓期4年(图)
发表于:2012/5/31 [ 阅 389 次 ]
来源: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邓明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周巍/图

5月30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四川籍孝子邓明建“购农药助母安乐死案”,在广州番禺区法院开庭宣判。5位司法监督员被邀至法庭旁听,来自全国各地的大批媒体聚焦该案。庭前邓明建被控“故意杀人罪”,获刑3年缓期4年执行。邓明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没有异议,这意味着他即将可以出狱。


法院经审理认为,邓明建在母亲不堪忍受长期病痛折磨的情况下,购买农药勾兑后递给母亲服用,因没有极力劝阻而非法剥夺了他人生命故犯法。但考虑其曾近 年毫无怨言地照顾母亲,应与一般“故意杀人罪”相区别,遂作出判3年缓期4年的量刑判决。


去年5月1日14时许,四川籍外来工邓明建,到其租住在广州番禺区石碁镇当地派出所报案,称其母李某兰在出租屋内自然死亡。公安人员到场对李某兰尸体初步检验,发现是有机磷中毒死亡。侦查机关在调查后确认,这是一起儿子在母亲的请求下买农药助母亲安乐死的故意杀人案。


据了解, 多岁的被害人李某兰因中风导致行动不便已有 年。因不堪忍受疾病折磨,李某兰于2011年 月 日 时许请求儿子邓明建给她喝农药结束生命。邓明建起初并不答应,但在母亲的不断要求下,只好同意。随后,邓明建去一家农用品专卖店买了“高效氯氰菊酯”和“25%高渗吡虫啉”两种农药回家。在母亲的强烈要求下,邓明建将买来的农药勾兑后递给李某兰,其服食农药几分钟后死亡。


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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