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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违规吸烟不再警告当场罚50元
发表于:2012/6/19 [ 阅 534 次 ]
     来源: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备受关注的《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草案)》18日接受了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的审议,并拟交付表决。草案只做了一处修改:将原条例“对违法吸烟者予以警告,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的罚款”修改为“对违法吸烟者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从先警告再罚款,到对违规吸烟者直接开罚,并不是无依据的修改。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在修改说明中表示,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经检查,条例实施一年来,广州市城管12319 投诉服务专线共受理控烟举报投诉1211宗,其中,有1023宗主要是投诉餐饮场所有违法吸烟者,占案件总量84.48%,但1023宗投诉案件中只有一个违法吸烟者被开处罚单。餐饮场所违法吸烟现象仍然屡禁不止。

  之所以造成这种局面,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了解到,主要就是因为原条例中先警告再罚款的规定,造成了执法程序繁杂导致了执行难。对于本次的修改,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邢翔表示,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公民20元以下的小额罚款和50元以下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罚款可以当场收取,便于操作和执行。直接罚款可以增强处罚的力度,对违法吸烟行为起到更好的规制作用,进一步提升条例的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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