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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小微企业我省打出“组合拳”
发表于:2012/6/21 [ 阅 559 次 ]
   来源: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本报讯 (首席记者张晓华)6月20日,记者从省中小企业局了解到,山西省出台了减轻企业负担、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有效解决企业用地问题、推动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完善公共服务等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实现“十二五”期间新创办5万户小微企业、新培育500户营业收入亿元以上“小巨人”企业的目标。


山西省将实行小微企业缴费登记制度,公示收费目录和标准,清理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省内各银行不得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省内各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速应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并重点加大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通过股权融资、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集合票据、集合债券、项目融资及信托产品等形式直接融资。


今年起,省级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创业型、创新型、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专业化生产、与大企业协作配套,以及小微企业集群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分担和风险补偿、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等。各市、县(市、区)也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扶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资金总规模由5500万元增加到1亿元,重点支持转型发展、技术改造、规模扩张、增加就业等方面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带动性的项目。负有预算职责的各部门,应当安排不低于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18%的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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