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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见义勇为者可享多项优待
发表于:2012/9/10 [ 阅 319 次 ]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法制报  
 

日前,《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 (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新增规定,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可优先入读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期间就近安排公办学校,参加中考、高考的,应当给予一定优待。


在保留原先的保障内容的基础上,意见稿除了新增教育方面的保障,还增加了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就业、社会救助、住房、户籍等多方面的保障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事迹突出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其配偶、子女的户口问题,也有望得到解决。意见稿规定,他们在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申请常住户口时,发生地地级以上市政府应当给予优先考虑。“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或发放住房补贴。”对于住房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意见稿提出将符合保障性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要给予优先安排。


辛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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