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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为贫困低收入老人提供无偿养老
发表于:2013/5/7 [ 阅 484 次 ]
 

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的方式,由政府负责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并提供无偿的养老服务。这是日前召开的“第二届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上传出的消息。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指出,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期,我国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任务十分繁重。截至2012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占总人口的14.3%。与许多国家养老社会化进程相比,我国的老龄化还呈现失能老人、高龄老人、空巢老人、贫困老人比例高等特点。目前,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文化等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


窦玉沛表示,我国今后将强化养老服务制度保障,从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参与社会发展等多方面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对于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接受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供资金支持。对于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此外,要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在居家养老方面,以保障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老人为重点,借助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到2015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基本覆盖100%的城市社区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基本建立起形式多样、方便适用、广泛覆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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